發(fā)布日期:2015-10-19 瀏覽次數(shù):3543
合肥市地方稅務局已出臺個人存量房交易稅收管理辦法,從10月8日起,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的,將享受暫免征收印花稅等一系列稅收優(yōu)惠。
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的,暫免征收印花稅。個人銷售住房的,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(含2年)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,免征營業(yè)稅。個人轉(zhuǎn)讓自用5年以上,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,免征個人所得稅。個人購買普通住房,且該住房屬于家庭(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)唯一住房的,減半征收契稅。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,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,減按1%稅率征收契稅。(來源:安徽財經(jīng)網(wǎng))